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机动车辆修理行业经营秩序,日前,南京江宁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三中队深入拓展机动车辆修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该中队执法职员通过对辖区内机动车辆修理经营业户仔细排摸,学会精准底数,重点检查是不是无照经营、是不是违规经营、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是不是店外经营、是不是污染环境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向修理业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且从事机动修理经营者做好现场笔录,下发责令整改公告书。
除此之外,该中队还加大对修理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强化对修理职员的管理,规范修理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截至现在,该中队共摸排修理企业103家,其中已备案32家,未备案71家,发放告知书71份。
下一步,江宁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辆修理企业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机动车辆修理经营业户依法依规经营,促进机动车辆修理行业健康进步。
《机动车辆修理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机动车辆修理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辆修理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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